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对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进行的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延吉百大集团”)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门店所销售的部分食用农产品,经检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相关情况已由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公示,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健康权益。
本次公示的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等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品类。检验报告显示,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含量不符合标准等方面。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食品的安全性,长期或过量摄入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风险。
作为吉林省内知名的商业零售企业,延吉百大集团与长春欧亚集团在本地消费者中享有较高信誉。此次抽检结果公布后,两家企业均迅速作出回应,表示已立即下架并封存涉事批次的所有产品,并启动内部追溯与调查程序,排查问题环节。企业承诺将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理,提升对供应商的审核与产品入场检验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后续上架产品的质量安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调,将持续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用农产品时,应尽量选择正规商超和市场,注意查看产品外观,并可主动索取购物凭证。消费者如已购买涉事批次产品,可凭购物凭证向销售商家要求退货退款。若发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通过12315等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此次公示不仅是对涉事企业的警示,也再次凸显了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重要性。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需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监管部门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构建更为严密的安全防线,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